Saturday, May 30, 2009
Sunday, May 3, 2009
只許漢奸掛Banner, 不許百姓出船

海事處與水警派 10船阻攔保釣二號赴釣島被截返2009年05月03日
【本報訊】由保釣行動委員會發起的捍衞釣魚台行動,昨日在中聯辦、特區政府出手打壓下接連受挫。本來計劃於周二與兩岸四地保釣人士會合,一起到釣魚台海域宣示主權的保釣二號,昨日由出發一刻開始,已被本港海事處和水警破天荒派出多達 10艘船隻攔阻,最終被迫折返。中聯辦更早於保釣二號出發前兩日,利誘力圖勸阻行動。 記者:林俊謙
保釣二號一行 14人,包括 10名港人、 1名加拿大籍華人及 4名船員,昨日原定由本港出發,前往釣魚台宣示主權,惟在下午離開本港水域前,遭到近 10艘本港海事處船隻與水警輪阻截,被迫折返尖沙嘴碼頭。有岸上聲援的保釣人士激動表示,「香港警方幾時變成日本海上自衞隊?估唔到喺香港遇到咁嘅情況!」
稱中聯辦利誘從台出發
保釣二號昨日被本港海事處攔阻下,最終被迫折返。
海事處發言人表示,職員發現該船無合資格「大偈」(即機長)違反法例,故不准船隻出海。保釣行動總指揮羅就反駁,大偈當時只是下船乘坐快艇在附近海面工作,指海事處在保釣二號出發一刻開始,已一直派船隻在旁監視,到船隻經過南丫島將要駛到公海時,才出手阻撓,反映港府存心打壓保釣運動,表明會爭取今日再出發。羅就又指出,前晚突然收到海事處發信阻止行動,坦言:「以前我哋出過四次船,未試過有咁情況」,指港府自曾蔭權上任特首後,對保釣活動加上諸多無理要求,「如果保釣號唔可以去釣魚台宣示主權,咁乜船可以去?呢個問題香港政府要答!中國政府要答!」保釣行動委員會主席陳妙德踢爆,一名中聯辦社工部副部長兩日前約見行動成員,力勸保釣行動委員「最好不要出船」,「佢話如果由台灣出發,啲經費佢哋可以幫手」,但遭保釣人士當面拒絕。 「係名副其實嘅賣國賊」
到場聲援保釣行動的司徒華批評,特區政府只識企喺日本政府立場,搞到香港變成好似日本特區一樣。參與行動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批評,事件反映特區政府、中聯辦無心捍衞中國領土主權,「係名副其實嘅賣國賊!」
中日關係近日改善
【本報訊】有參與保釣人士透露,早前試圖勸退保釣行動委員會在本港出海的中聯辦官員,會上多番強調「如果由台灣去,大家好做啲」,該保釣人士分析,事件反映一直干預本港內部事務的中聯辦,是為不想看到香港保釣行動「喺自己地頭出事」。時事評論員潘小濤認為,若所說屬實,反映近期中日關係有改善迹象,於是在能力範圍內「大事化小」。潘小濤表示,日本首相麻生太郎上月底訪問北京,成功改善兩國關係,北京可能因此出面勸阻香港保釣活動。至於港府阻攔,過往也曾出現,參與保釣行動的梁國雄批評,保釣行動昨日只是代表港人,參與捍衞釣魚台群島主權,但特區政府不但不給予支持,更透過海事處和警方施以打壓,「特區政府示範咗一次最壞嘅國民教育」。
Tuesday, April 21, 2009
蘇咭片
蘇錦樑名片事件,是非黑白分明,蘇副局以名片作為入息證明,很明顯不是疏忽,因為名片不能作為證明文件是三尺童蒙也應知道的。若蘇副局忘記交給他的菲傭任何入息證明文件,但入境處因為蘇副局的知名度和在政府中的職位而給予酌情權,這是情理之中。但現在蘇副局把名片交給菲傭以作為入息證明,則明顯不是忘記了交上入息證明,而是認為名片就是入息的證明,這就叫做擺官威,因為找一張政府糧單作為入息證明,較在錢包中拿出一張名片,也只是多了數分鐘的工夫。
鼓勵對權貴用腦
政府誠信被押上
(李德成)
何時沒有了的言論自由
吾爾開希 八九民運學生領袖
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陳一諤在校內六四論壇發言,質疑媒體所形成的鎮壓版本的真實性,並說學生若及時自行散去,鎮壓就能避免,實在是「學生領袖不理性」。他的言論幾乎引起眾怒,至少可以軒然大波來形容。同樣引起了軒然大波的是之前不久,在台灣與此事有某種相似的郭冠英事件,都是個人言論與社會共識激烈衝撞,兩個人也都祭起「言論自由」大旗,拒絕道歉。對於陳生的言論中,天安門的屠殺是否真實發生,以及學生該承擔甚麼樣的責任,我的好朋友王丹作了相當負責以及翔實的回答,我完全同意王丹的說法,因此就不重複了。我要感謝陳生肯定言論自由的重要,並恭喜他知道要以言論自由原則捍衞自己的權利。也在此告訴他,言論自由正是我們天安門的學生所追求的目標,是我們一貫堅持的原則。只是我們在國內並沒有這種自由,表達言論還會招致陳生認為並沒有發生的屠殺。陳生是否有表達「天安門並沒有發生大屠殺」的言論自由?絕對有!尤其在香港一定要捍衞,我也希望有朝一日在中國境內也能有這種自由。也許你會說,今天在中國本來就可以說「天安門並沒有發生大屠殺」,不錯,但那並不是自由。當你只能發表某種言論,不能去否認,不能去批判這種言論,那這種言論的表達就不是自由。幾年前,許文龍在大陸被脅迫表態反台獨時,我在台灣《蘋果日報》撰文表達我的悲憤,在文中提到「當主張台獨的自由被剝奪時,反對台獨的自由就不是真正的自由,我們主張或反對台獨的自由同時被剝奪了!」就是同樣的道理。台灣人都很熟悉這麼一句話:「我可以不認同你的觀點,但我誓死捍衞你說話的權利。」我相信香港人也一定都聽過。陳生的言論自由就是那個要被誓死捍衞的權利!只是,我也確實沒看到陳生的言論自由有甚麼危險,陳生提出言論自由其實是有點莫名其妙。陳生沒有被政府抓去坐牢的危險,也不會被中宣部出面強迫堅持或改變他的言論內容。就像兩個拳擊手在比賽,一個居下風時大喊,「要保證我打拳的自由!」陳生一定是面臨了巨大的壓力,但那些壓力不也都只是反對他的「言論」嗎?不肯道歉就是不肯道歉,就是堅持自己的主張,言論自由的原則保護陳一諤這樣做,扯出言論自由,只能證明他的無知。陳一諤有堅持荒謬言論的自由,但這一自由並不改變他的言論荒謬的事實。作為當時學生運動的參與者,以我的自由言論,強烈譴責他的荒謬言論,但同時我可以在此表態誓死捍衞陳生的言論自由。言論自由是一種原則,如同所有的原則,在不方便的時候仍然堅持,才有意義。






